杭州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将开发"曹操专车"的吉利集团旗下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此事件于2月20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原因很简单,这家网络公司认为“曹操专车”侵犯商标专用权。
庭审现场
言归正传,回顾事件。杭州这家网络技术公司可跟“曹操”也有不浅的”渊源“,名叫浙江曹一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6298907号"说曹操"商标,2016年3月28日经核准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并核定注册保护在第九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上,目前仍在有效期内。该公司在近期却发现打车软件“曹操专车”,认为开发运营“曹操专车”的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该网络公司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在打车软件APP上停止使用"曹操"商标并承担制止侵权产生的费用人民币1540元与本案诉讼费等请求。
杭州优行科技公司答辩认为,"曹操专车"品牌由中文"曹操专车"、英文"CAOCAO"及大写字母"C"组合构成,且经过文字设计;而他们认为原告"说曹操"商标仅有中文标识,且没有经过文字设计。
另外,他们也陈述了推出"曹操专车"标识的理由,"曹操是东汉末年三国纷争风云人物,2014年下半年发展起来的专车市场也已形成鼎足之势,一如东汉末年的三国之势;另外,曹操字孟德,小名叫吉利,和吉利集团名称不谋而合。"被告律师在庭上表示。
法庭上,原告向法庭展示了一项证据,"打开曹操专车官方网站,就可以看到,在企业介绍里,该公司用了‘说曹操,曹操到’的宣传用语,这无疑侵犯了原告品牌‘说曹操’权益。"曹一操公司的律师在庭上如是表述。
对此,被告认为,"说曹操,曹操到"是一句民间谚语,并不是原告独创,杭州优行科技公司取义这句谚语,是为了展现其专车快速服务的特点,并没有对原告"说曹操"品牌构成侵权。
记者了解到,法庭没有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