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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有何注意事项和规避其“雷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2-10 浏览次数:146
      商标可以进行合法的转让,却相对与商标注册时间短,风险低等优点。在时间就是金,就是商机的情况下,企业或者个人越来越更加青睐于商标转让。

但是商标转让看似简单,注意事项不少,如何规避这些“雷区”。

雷区1、商标转让的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

如果转让的商标根本没有得到注册,或者在到期时没有及时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依法撤销或无效,则没有法律上的商标专有权可言。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该商标,甚至会被他人注册。这样的情况花钱还费时费力,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雷区2、商标转让的商标在何地有效

商标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某个“地域”注册就只在这个“地域”自己的商标才收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比如: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境内有效,在韩国注册的商标只在韩国境内有效。如想取得中国境内的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必须确认这个商标已经在中国核准注册。

雷区3、商标转让的商标注册是否到期

商标注册都是有期限的: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我国商标法上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可以续展注册。如果商标快到期了,需要进行在相关部门提交资料进行续展手续。

雷区4、商标转让的商标是否存在争议

转让的商标是否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等争议。如果存在这些争议,对方将来完全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都因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

雷区5、商标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关商业标志导致市场混淆,甚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需要一并转让。所以在转让商标之前,必须注意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雷区6、商标转让是否可签订合同,不走法律程序

商标权转让不得自行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2、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2)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4)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商标转让过程看似简单易懂,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难以避免依旧会有一些小问题。在自己没有很大的把握下,求助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省去很大的麻烦。千弘商标转让网以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服务于来自五湖四海,提供数万商标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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