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千弘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正文

“零钱宝”商标注册遇阻 商标注册不简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2-04 浏览次数:1609
 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理财产品“零钱宝” 商标注册遇阻,商标注册不简单。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随后该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所作被诉决定,即驳回“零钱宝”商标的注册申请。

根据相关报到:该标为第13277954号“零钱宝”商标,由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9月提出注册申请。20141011日,商标局针对申请商标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了申请。给出的原因是与第12865491号“Q 零钱通宝 LINGQIANTONG”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016623日,该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被驳回。

“零钱宝”商标注册遇阻 商标注册不简单

  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结果不尽如人意。

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量文件证据。其中包括:苏宁官网零钱包使用截图,宣传海报等。用以证明该商标与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一一对应关系,足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程度,容易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据此,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决定。千弘商标转让网提醒您,商标注册有风险,请咨询正规商标代理机构。

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未获支持。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免费商标咨询:陈小姐:,专业顾 问免费为您解答商标问题。

商标转让 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