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商标权注册及移转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受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转让应该注意之处:
( 1 ) 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 2 ) 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 3 ) 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限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交以下手续:
( 1 )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 2 )缴纳转让规费;
( 3 )有关证明文件;
( 4 )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须附送委托书。
商标使用许可:
按《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将商标许可合同在规定时限内报商标局备案。